一、评估主体根据《山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作为评估主体,开展《山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风险评估工作。
一、评估依据评估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评估。
二、评估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评估《山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是否存在社会稳定、法律风险等。
叁、评估结论《山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实施风险可控,能够实现文件既定目标。建议在实施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重贯彻落实,切实将相关法治精神落实到实处,融入工作生活之中;二是注重宣传报道,加强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宣-1-传,发挥引领作用;叁是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