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别苍蝉辫;引&别苍蝉辫;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58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税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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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 标&别尘蝉辫;&别尘蝉辫;题:【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伟解读《山亭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伟解读《山亭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麻天美果冻星空大象乌鸦办公室印发了《山亭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山政办发〔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保工作的第一环,居民“两险”参保征缴工作是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我区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提高征缴效率,巩固深化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4〕9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印发《对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9号)、枣庄市医疗保障局等叁部门印发《对于转发〈对于做好全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2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叁、出台目的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居民养老、居民医保参保覆盖率,全面完成我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两险参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
四、主要内容
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参保对象和范围、缴费标准、集中征缴时间、征缴方式等。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有山亭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我区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也可参加。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须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标准为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标准为100和350元的,政府补贴30元;缴费标准为500元缴费标准的,政府补贴为60元;选择800元及以上的,政府补贴为80元。对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25年度标准为总额1070元,个人缴纳400元,财政补助670元。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70岁(含70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政府或部门按规定予以代缴;60~69岁的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政府或部门承担50%。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镇(街)、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对特殊人群和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部或部分资助。
(四)集中征缴时间
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
(五)征缴方式
集中征缴期内委托代收、个人自行申报缴费以及特殊情形缴费。
五、重要举措
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明确了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职责,畅通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居民参保水平。区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定期指导和督导各项征缴工作,掌握工作进展进度等情况,区政府定期通报镇(街)征缴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区2025年度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征缴任务。
六、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877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