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别苍蝉辫;引&别苍蝉辫;号:3704063704060004/2022-00036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商投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文&别尘蝉辫;&别尘蝉辫;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 标&别尘蝉辫;&别尘蝉辫;题:【政策解读】山政发〔2022〕10号麻天美果冻星空大象乌鸦对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政发〔2022〕10号麻天美果冻星空大象乌鸦对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麻天美果冻星空大象乌鸦
对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对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同志对该文件的起草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对于支持产业突破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新模式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提升电子商务规模、质量和水平,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对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要求,借鉴《滕州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滕政发〔2019〕13号)和《对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及网红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市中政办字〔2019〕13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出台目的
以“1235”为工作总思路,以“买全国卖全国”为目标,大力招引优质电商平台,培育龙头公司,打造特色农产物加工集散中心,打响电商发展“山亭模式”。
主要内容
《山亭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山亭区2023-2025年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突破行动任务表》《山亭区2023-2025年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突破行动任务分解表》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山亭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梳理12条扶持政策,逐项分析,逐个提升突破。
1.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对符合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年度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入驻电商公司20家以上的电商综合体,按不超过综合体年度投资额15%给予扶持,原则上扶持金额不超过运营单位经营税收区级财政净得财力,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鼓励电商园区提质增效
指导入驻园区达限公司申报纳统,年度电商网上销售额超5000万元、经营税收区级财政净得财力超100万元的纳统企业累计超过10家,且纳税数据填报半年以上的,给予电商综合体运营单位20万元扶持。
3.鼓励电商公司做大做强
对注册地在山亭区且纳入统计的公司,入驻3年期内按年度分级给予奖励。对年度网络零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公司按其经营税收区级财政净得财力部分20%奖励;在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公司按其经营税收区级财政净得财力部分30%奖励;在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公司按其经营税收区级财政净得财力部分40%奖励。
4.支持电商主体培育
对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公司(网店)通过第叁方平台(含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且已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给予该电子商务公司(网店)50%的平台服务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5.扶持电商平台入驻
对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电商平台,按照平台交易额、营业额给予分档扶持。对实现年度交易额超过1亿元且年度营业收入增幅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扶持;对年度交易额、营业额超过3亿元且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5%以上的,给予20万元扶持;其中首年可不计增幅要求。对于知名直播平台总部(含区域运营总部)迁入我区的,可按“一事一议”给予综合支持。
6.直播基地入驻扶持
对获得主流平台授牌的直播基地牌照或相关认可的牌照,基地占地面积超1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10间,机构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20人,在我区实现年度网零额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直播培训机构入驻扶持
对在我区注册的网红培训机构,年培训主播100人以上,每年毕业主播至少30人与区内公司签订一年以上直播业务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给予培训机构(不含关联机构)5万元一次性扶持。
8.第叁方服务公司入驻扶持
对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的电商服务类公司以及对注册地在我区且为区内电商公司提供平台开发、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广告设计、网络推广、视频拍摄、电商客服等配套服务的机构,入驻3年期内按年度分级给予奖励。公司经营税收年度区级财政净得财力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50%奖励,300万元以上的按60%奖励,1000万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9.支持跨境电商公司做大做强
注册地在山亭,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每完成100美元,奖励5元人民币,最高奖励额200万元,与一般贸易不重复奖励。所有数据需保证真实有效(数据来源于上级业务部门),对弄虚作假现象一律追回奖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鼓励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网店)及电商公司销售我区农特产物,当年度网上山亭农特产物销售额突破500万元并纳入限上公司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11.支持物流配送行业加大投资力度
对仓储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为本地5家以上电商公司开展仓储配送服务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新建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智能化电子商务公共仓储配送平台,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不含土地款),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对于招引的大型物流集散中心在我区投资建设的,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12.支持电商公司快递物流费用补贴
对注册地在山亭区,通过电商平台或直播带货销售山亭本地产物并在本地发货的电商公司分级进行物流费用补贴。给予年度内网络销售快递单数20万单以上的,超出部分每单给予0.3元补贴,单户公司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网上销售额1亿元以上,给予一次性30万元物流费用奖励;网上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对引进的国际排名100强、国内排名50强电子商务公司或重大优质的电子商务投资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后,可按“一企一策”扶持,不再享受以上扶持措施。
申报单位申报本政策奖励补助时,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且享受高档次后低档次不再享受。同时符合区级其他奖励补助政策的,除有特别规定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五、重要举措
我们将充分发挥山亭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本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重大事项、关键政策和改革创新的协调推进。特别抓住山亭区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加快电商领域的制度创新和突破。建立工作督查评价体系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创新成果,不断健全电商统计监测制度。联合第叁方对全区开展年度评价,把电商发展纳入相关督查激励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编印电子商务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我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满君????0632-881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