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别苍蝉辫;引&别苍蝉辫;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512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山亭区统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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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 标&别尘蝉辫;&别尘蝉辫;题:【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统计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统计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统计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
叁、承办机构
山亭区统计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办公电话:0632-8811460
办公地址:山亭区府前路山兴邻里中心山亭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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