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6/2024-01091 | 主题分类 | 司法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日期 | 2024-07-13 |
发文机关 | 西集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西政发〔2024〕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对于印发《对于开展“家庭律师”进万家、法律服务“亭好享”实施
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24〕18号
各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
现将《对于开展“家庭律师”进万家、法律服务“亭好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对于开展“家庭律师”进万家、法律服务“亭好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持续擦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金字招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法律服务向家庭延伸,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法律需求,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围绕法治山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以满足当前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为重点,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显着增强,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构建和谐稳定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走进“万家”,进行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在法治服务中践行承诺、彰显担当。
二是坚持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走深走实,解决群众“律师用时不好找”的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零距离”法律服务。
叁是坚持提升质效,稳步推进。实施“家庭律师”与“家”双向选择签约服务,提高服务协议签约率,提升“家庭律师”法律服务责任和质效,不断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叁、主要目标
坚持把法律服务落细、落小、落实,推动法律服务向家庭延伸,打造“家家有律师,人人讲法治”的良好氛围,实现群众不出家门即可享受到高效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到2024年底,全镇“家庭律师”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律师”进万家全覆盖。
四、服务内容
一是为“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家庭所涉及的衣食住行等提供法律问题解答、法律后果评价、法律风险评估以及风险预防化解方案前置等法律意见,帮助“治未病”,助力家庭法律风险由事后救济到事前防范。
二是为“家”协助办理法律事务。协助办理投资、出国留学、财富保护与传承,协调办理公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参与办理房屋、车辆、家庭理财、保险等法律事务。起草离婚、赡养、抚养、收养、财产共有、分家析产、赠予等法律事务,代书和见证遗嘱,担任遗嘱执行人等。
叁是为“家”提供诉讼代理、涉刑辩护等诉讼类法律服务。代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辩护等,及时处理具体案件诉讼服务,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协助申办法律援助。
四是为“家”创办公司提供经营性法律服务。参与公司创立、注册资本、股权及股权架构设计、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经营、公司法务处理、劳资关系纠纷调解等涉家族性公司经营性法律实务。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4年7月)。制定《对于开展“家庭律师”进万家、法律服务“亭好享”实施方案》,7月25日之前完成镇、村、律所叁方《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签订工作并组织召开“家庭律师”进万家项目部署动员会。7月30日各行政村召开村级“家庭律师”进万家项目部署动员会,全面落实区、镇两级对于“家庭律师”进万家项目推进会议精神,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家庭律师”进万家的意义,做好思想动员及积极签约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4年8月—2024年11月)。根据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委会负责召开由村民代表、工商户代表、产业户代表以及家庭律师等参加的推进会,单独建立村民与“家庭律师”对接、沟通、交流微信群,畅通“点对点”“一对一”的服务路径,于8月31日前完成《“家庭律师”法律服务协议》签订以及协议履行等工作,签约率达85%,11月30日前签约率达95%。
(叁)总结阶段(2024年12月)。对全镇家庭律师进万家、法律服务“亭好享”进行全面总结,固化制度,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家庭律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家庭律师”进万家、法律服务“亭好享”工作有序健康稳步推进,由政府牵头,平安法治办、司法所具体推动落实,负责统筹调度工作推进。各片区、行政村要强化属地责任,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镇主导、村实施、村民参与、律师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建立推进机制。“家庭律师”是政府推动实施、具有公益属性的项目,在提供咨询、出具法律建议等咨询类、决策类简单法律服务事项中,实行无偿法律服务,全年不限次数。在协助办理案件诉讼代理、民营公司经营等法律事务中,实行有偿服务,但应当给予适当优惠。建立常态化会商、全周期服务评价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经常性会商。通过查看服务台账、评价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评估“家庭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服务评价较好的“家庭律师”将在次年度续聘。
(叁)坚持正向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家庭律师”进万家、法律服务“亭好享”工作开展进度,跟踪报道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培育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发挥正面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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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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