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2.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3.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4.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5.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6.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