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依据学校办学实际与特色,招收具有一定潜质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坚持全面衡量,结合学生特长择优录取。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标准刚性、过程规范。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进行组织,主动公开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
4.严禁录取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严禁选拔初中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二、具体要求
1.计划与范围。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2%。区(市)公办高中在本区(市)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枣庄叁中新城校区(原枣庄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枣庄市第叁中学市中校区面向市中区、山亭区及市直学校招生。
2.?报名条件与时间:符合招生范围、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持有效证件与资料6月15日~20日到有关高中学校报名。
3.?方案上报:高中学校于5月18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包括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测试内容和程序、录取办法、结果公示及监督机制等,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
4.?测试时间:全市统一于6月30日进行测试。 ?
叁、操作办法
1.组织机构
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组、专家考核组、监督检查组等,各组织机构要职责明确,签订责任书;各环节工作须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后实施,按照隶属关系邀请监察、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全程监督。
2.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招生学校提供写实性综合素质评价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认资格。
3.测试与考核
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以学生写实性评价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参考,进行相关科目及特长的测试、考核。可分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步骤实施,可根据不同项目,设不同步骤和分值。面试时可对学生在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诚信度及思想品德进行考察测试;笔试科目只与招生项目有关,不得组织多科目考试。
4.工作要求
招生学校要确立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计分要求和成绩统计公示方式,规范操作;即时打分环节提倡现场确认、即时公示,每环节得分均要有评委的签字确认,要保留相关原始材料备查;各环节工作须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取考核各部分成绩之和,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汇总审核公示
学校于7月3日前将报考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初中毕业学校、自主招生考号、测试项目、原始成绩以刻录光盘形式,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核准,在枣庄教育局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及其网站相关公示无异议后,具备拟录取资格。
6.录取投档
参加本年度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通过了学校自主招生测试,经市教育局核准,在一批次一志愿学校之前投档录取,已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志愿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