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杨晓黎带队来山亭区兴隆庄片区石嘴子村、兴隆庄村开展《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厚兴,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洪鹏,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绪景,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满孝东陪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山城街道办事处、徐庄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组先后到传统村落兴隆庄片区石嘴子村、兴隆庄村现场调研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非遗传承小院、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和乡村新业态培育情况。调研组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将好的实践经验成果和意见建议融入条例草案内容中,不断增强条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调研组指出,传统村落延续着历史记忆,也承载着现代生活,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基本原则,保护好、传承好传统村落蕴藏的历史文化价值,加大力度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要强化传统村落保护顶层设计,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突出试点示范,盘活现有资源,强化文旅融合,完善功能布局,既要保护好有形的传统元素,又要传承好无形的文化遗产。要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辅相成、良性循环,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不断为乡村振兴赋能添彩,真正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景。(山亭住建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