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信用培育机制,提升经营主体年报效能。深入公司开展信用培训,对公司完善帮办服务,上门“问诊把脉”,督促公司做好信用管理、信用应用、风险防范等工作,强化公司主体责任意识。依托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造年报“多报合一”数字化应用场景,实施与人社、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税务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实现数据双向共享。经营主体只需登录一个系统就能一次性完成涉及相关部门的年报,有效解决了经营主体年报存在的“多头报、重复报、填报数据不规范”等问题,大大减轻了公司负担。2024年,全区公司年报率为94.65%。
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助力经营主体防范风险。对经营主体实施审慎信用监管,通过失信警示提醒、公示信息抽查容错等一系列暖心服务措施,做好经营主体失信风险防范工作,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2024年以来,免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户、免于未年报罚款7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户。
叁是优化信用修复流程,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推行线上线下受理全覆盖的工作模式。线下重便民,让群众少跑路,在10个镇(街)市场监管所均设立了信用修复服务点,提供政策解读、问题咨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指导公司完整、准确提交相关材料,最大限度缩短信用修复时间。线上重质效,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后,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在线提交修复材料和申请。今年以来,已为25家(次)公司、17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890家(次)个体工商户移出异常名录(状态),让经营主体焕发活力。(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