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9月12日上午,区医保局举行了第叁届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会议。区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医保基金专班全体人员、第叁届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聘任仪式。
会上,传达学习《山亭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通报医保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事宜。
区医保局党组书记邵艳秋同志现场为20名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她指出,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队伍是丰富医保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监管的具体行动,也是医保部门了解民意、倾听民意的新途径,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监督员要积极履责,建言献策,及时反映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员和基金安全的监督员,协同医保部门共同做好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共同守好群众“救命钱”。社会监督员代表作发言并表示,要加强医保政策学习,主动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全区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执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社会监督员要积极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方面要进行监督。同时,向区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细心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等。二是要统筹安排好本职和兼职工作。社会监督员要统筹兼顾,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既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又圆满地完成社会监督工作,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叁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每一位社会监督员,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当好宣传员,积极向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当好调研员,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建言献策。当好联络员,把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措施传递到群众中去,及时地把群众对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呼声和要求、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医保部门,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变为开展医保工作的决策依据。当好监督员,要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履行好职责,为全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贡献力量。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深入推进清廉天心建设,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来源:山亭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