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于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立并实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安排。督察组到山东开展督察,既是对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更是我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如实向督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全力做好本次中央督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到“四个务必”,即督察组调阅的资料,务必保质保量、及时提供;督察组召集的会议,务必认真准备、按时参加;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务必立即研究、及时坚决整改;督察组移交的信访案件,务必快速办理、尽快回复、按要求公开。要认真开展梳理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落实。要按照调阅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同时,要严格审查把关,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配合做好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要高度重视信访件的查处整改工作,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坚决防止“一刀切”。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严禁对交办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顾实际情况,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重点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严明纪律作风,确保各项配合保障工作有序有力。